长城网讯(记者 邢梅智 胡竞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营造有利于医保基金监管执法的社会舆论氛围,4月1日,衡水市医疗保障局举行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全市掀起医保基金法律法规宣传热潮。
衡水市医疗保障局举行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长城网记者 邢梅智 摄
衡水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刘元生宣布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长城网记者 胡竞文 摄
启动仪式现场,衡水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传达了《衡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宣读了《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倡议书》。衡水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刘元生宣布衡水市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
今年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主要通过举行一场启动仪式、召开一次新闻媒体通气会、开展一轮全员学习培训活动、开展一次《条例》普法知识竞答、刊登一系列《条例》宣传信息、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对《条例》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解读,同时对违法违规案例曝光,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医疗保障关乎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医保基金更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据了解,衡水市一直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去年以来,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医保基金监管联系会议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开展了系列专项行动,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31家,基金监管工作效果显著。
据悉,即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明确为百姓 “看病钱”划清不能触碰的“红线”,为整个医保制度步入法治化奠定了第一块基石。《条例》首次具体明确参保人员的义务:如果个人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采取将本人的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同时,条例明确要求,医保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现场签订医保信用承诺书。长城网记者 胡竞文 摄
启动仪式上,316家定点医药机构现场签订了医保信用承诺书。医保社会义务监督员代表王淑红说:“《条例》赋予了每位参保人员参与积金监管的法定责任,作为市医保监督员,我将发挥好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衡水市人民医院医保处处长王连增表示:“作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我们要认真学习《条例》,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开展行业自律,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自觉接受医保监管和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