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全。
此次行动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冷库等区域为重点场所,以与民生关系密切的畜禽肉、水产品、水果蔬菜、禽蛋等为重点品种,以使用违禁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病害、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病菌污染等为重点内容,强化主体责任,强化抽检监测,加强监督检查,排查风险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整治行动促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自查销售和贮存食用农产品的环境、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有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是否查验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是否采购、贮存和销售来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是否在运输、贮存、销售及鲜活水产品暂养过程中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督促畜禽肉经营者从定点屠宰场(厂)采购畜禽肉,严格查验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购货凭证,严禁采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的畜禽肉。指导督促从事畜禽肉冷冻冷藏经营者建立健全出入库查验与台账制度,严禁贮存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畜禽肉。
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加大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频次和批次,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根据畜禽肉、水产品、禽蛋、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的特性,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度,积极开展分类监管,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提高对重点品种中违禁药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金属污染物残留的监督抽检和快检筛查频次。加大畜禽肉的监督抽检力度,增加牛羊肉的抽检批次,强化不合格畜禽肉的核查处置。针对不同类型的食用农产品,采取定向检测、跟踪检测和快速检测等多种方式,运用质量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对监管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以及其经营者,予以严肃查处;对同一市场或经营单位多批次检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或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同一问题反复发生的,从严从重查处。
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到守护食品安全的“百日行动”中来,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记者 张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