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水市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全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告知书,切实加强全市进口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严格防范输入性风险。
实行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告知书要求,凡购入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以下简称进口集装箱货物),进入衡水市前24小时,承运企业必须向货物目的地县级交通部门报备,接收企业向货物到达目的地县级卫健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报备内容包括经营者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品名、数量、报关单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生产批号、运输单位(车辆)、停靠地点、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是否持有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等资料。
严格开展核酸检测。各地卫健部门负责进口集装箱货物的核酸检测工作。检测结果阴性的,接收企业要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确保货物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检测结果阳性的,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流程,严格按照《衡水市进口货物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规范处置。对进口集装箱货物的装卸、运输、消毒等人员、货物外包装、运输工具、储存场所等重点部位每周至少核酸检测一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全面做好个人防护。
全面实施预防性消毒。接收企业在进口集装箱货物核酸检测取样后,应聘请取得相关资质的公司组织对货物、集装箱实施预防性消毒,并出具业经消毒证明,消毒后的进口集装箱货物要专库专区储存。
严厉查处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行为。对不如实申报进口产品信息、不提前报备、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毒、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作业起不到消毒效果的、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以及不能提供报关单或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处理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严重的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张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