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衡水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办法》,自12月1日起,在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桃城区、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规范存量房(一般指未居住的二手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保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二手房购买方将交易资金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其中购房贷款由银行转入该专用账户,等到房屋转移登记手续顺利完成后,最终将监管资金划入二手房卖方的银行结算账户。
“这个官方的专用账户相当于提供了类似‘支付宝’功能,更安全也更具公信力。”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购房人需要贷款的二手房交易,存量房资金监管对于保护交易双方资金安全的作用尤其突出。以往二手房买卖,购买方支付首付款后,存在出售方不能配合过户或房产中途会被法院查封、另行售卖等可能,购买方存在较大风险;由于必须先将房产过户后购房人方能办理抵押贷款,而此时出售方只收到少量房款,同样存在购房人无法获批贷款、将房产办理民间借贷抵押和另行出售得款后逃跑等风险。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就很好地解决了交易双方的顾虑和风险,使二手房交易更加安全和规范。
《办法》中规定,对于从事存量房网上交易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应申请办理网上用户开通及认证。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应严格按照存量房网上签约的权限操作,发现违规情况,管理部门可随时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另外,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不收取任何服务费。(记者 张月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