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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承诺”落实情况

来源: 衡水日报  作者:
2020-10-21 09: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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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作为全市唯一一家传染病医院,以承担公共卫生为己任,工作中充分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普惠性,年初承诺的各项目标已基本实现。

  一、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圆满完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任务。

  该院作为全市唯一一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定点医院,面对疫情,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要求,迅速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建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立了应急救治专家团队,以最有力的隔离阻断、最及时的医疗救治、最强有力的落实,凝聚起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为全市百姓筑牢了生命健康防线,做到了关键时刻站得出、顶得上、做得好。疫情期间共收治新冠肺炎确诊患者8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治愈率达100%,同时对180例发热患者进行了隔离观察治疗,实现了“医务人员零感染,确诊患者零死亡”的工作目标。

  二、强化医疗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和药品采购政策。

  该院药品采购严格按照国家基本政策,本着临床需求的基本出发点,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药品安全、有效、经济、适宜。重点加强对基药的采购,积极落实国家带量采购政策。国家带量药品在医院大屏幕滚动播放,常见药品价格公示上墙。医院对大处方进行严格监管,并进行绩效处罚等措施,有效杜绝大处方的发生。

  三、树立以病患为中心的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为了让病人充分行使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权,达到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水平和工作效率,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该院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1、在门诊大厅二楼西侧显要位置张贴公布各类专家医师的照片、姓名、职务、职称、专业特长等信息,各诊室前悬挂当班医生照片;

  2、在门诊大厅显要位置安置液晶显示屏,介绍医院各专科技术特点和各专科技术专家,公示全院各级各类医师的有关信息、药品信息、规章制度以及各类公示信息;

  3、为了配合“病人选医生”制度的顺利实施,医院针对一些病人不了解医生的状况,在门诊服务台安排专职导医员负责医疗咨询,导医员根据患者的情况和要求,为患者提供合理化建议,尊重患者自主选择医生。

  四、加大“惠民病房”、“扶贫病床”工作力度,解决老百性“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市第三人民医院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对持低保证明、残疾证的低保、五保户、残疾人患者执行住院费和治疗费各减免10%,2020年1月至9月,为患者优惠微创手术费38956元,转诊优惠7739.74元,共计46695.74元。该院执行24小时急救电话:2122361全天候随时服务,自2020年初至今该院救护车实行24小时免费接运病人共50人,为患者共减免费用近万元。

  五、严格执行国家医保政策,简化就医流程。

  市第三人民医院牵头成立衡水市感染性疾病医联体,与医联体成员单位签订《衡水市感染性疾病医联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书》,协议中规定医联体成员之间优先就诊,该院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医联体成员单位转诊患者直接入住病房,门诊患者优先就诊。

  严格执行国家医保政策,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明确参保人员的诊治和报销流程,确保参保人员知情同意权,对其住院期间发生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特需服务等费用,须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及有限价要求外,必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严格控制自费项目的使用比例,目录内药品使用率为90%以上,目录内诊疗项目使用率为80%以上。

  在以后的工作中,市第三人民医院将把公开服务承诺活动的具体内容抓严抓实,执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各负其责,把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公开服务承诺活动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关键词: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承诺”,落实情况责任编辑:李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