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绿化委员会、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河北省省级森林乡村名单的通知》,衡水市桃城区邓庄镇西葛村、冀州区西王镇南枣园村等35个村庄被评价认定为2020年度省级森林乡村。至此,全市省级森林乡村达到76个。
此次衡水市评价认定的35个省级森林乡村,经村申报、县乡初审、市级推荐,由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河北省森林乡村评价指标》,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打分评价,经省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经公示无异产生。
根据有关规定,被评价认定为省级森林乡村的村庄,由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颁发“河北省森林乡村”牌匾,并优先享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造林绿化相关优惠政策。(记者 董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