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水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建立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提高全体学生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意识,大力促进全市教育系统生态文明建设。
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按照《衡水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各县市区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分类标准。针对学校特点,设立纸类专项回收容器,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设置湿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还应当设置餐厨废弃油脂专用收集容器。学校配置垃圾箱房的,应当成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应当增设湿垃圾容器。学校应设置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委托规范的收运单位,建立双向监督机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按时清运垃圾,湿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工作。做好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
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各县市区各学校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根据各校学生年龄特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中。各学校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培训,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班、环保社团等建设,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课堂教学和活动。同时,用足用好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关于垃圾分类的相关教学内容,将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每学年不少于2课时。在学科教学中,教师要结合教学内容,将垃圾分类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依托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宣传普及科学的垃圾分类常识、环保知识和方法。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将垃圾分类深入每个学生家庭。
积极落实和丰富学校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落实和不断丰富校园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育和创新校本特色的绿色课程教育品牌。要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把垃圾分类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科技创新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要积极利用走廊、教室、宣传橱窗、黑板报、校园网站等场所,营造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氛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要将垃圾分类融入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总体内容中,组织学生参与垃圾分类活动,参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让学生零距离了解垃圾分类处置的工艺和流程,切实提高普及率、覆盖面、有效性。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等其他垃圾处理工作。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加强教学和实验垃圾,特别是含危险废物成分的垃圾的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理工作。要严格区分教学和实验中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对日常生活垃圾,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促进减量化、资源化;对实验室危险废物,坚守安全红线,专人管理,重点监控,定时巡查,建立包括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的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要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分流收集、运送、贮存、交接及处置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管理,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危险废物标识,不得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各学校应当将实验室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建立交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校内产生的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参照行业规定执行。(记者 张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