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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千 卢婉凤
2020-07-18 1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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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讯(记者张千 实习记者卢婉凤)7月15日上午,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就“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儒新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信志锋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信志锋: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更新理念,改进工作方式,着力打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后一公里”,有力支持了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是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儒新,他将就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新闻网、衡水电台、衡水电视台、衡水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市直媒体:衡水发布、衡水微讯等市政新媒体;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及河北工人报、河北法制报、河北新闻网、河工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网、中国网、网易衡水等驻衡在衡媒体。

  现在,先请发布人进行发布。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儒新: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由我向大家发布衡水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情况。

  民营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力量,是“六稳”“六保”生力军,是涵养民生就业的丰厚土壤。去年以来,衡水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指示和要求,认真贯彻高检院、省院关于保护民营企业部署和工作意见,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召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专题工作会议,制定《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今年确定的全市检察工作重点项目中,将“护航民企发展”作为一大专项行动重点推进。

  一、转变司法理念,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不让一个案子拖垮一个企业”

  切实转变执法司法理念,对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依法坚决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以更大力度和责任担当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2019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141件255人,不批捕68人,不起诉64人。向法院提出从轻、减轻刑事处罚量刑建议111人,截至今年6月份,已被采纳87人(部分案件尚在审理中),提出缓刑建议51人,已被采纳48人。对在押民营企业涉罪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监督办案机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37人。积极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刑事申诉积案,监督撤案3件5人。

  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入罪标准,切实防止涉企错案发生。如武强县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经检察机关审查,刘某某虚开发 票为建账所用,主观上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不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遂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涉企案件嫌疑人,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或向法院提出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量刑建议。如饶阳县检察院办理的医疗器械企业串通投标3起类案中,所涉企业中标金额均相对较小,且有两家企业中标合同并没有实际履行,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危害后果不大,且嫌疑人到案后均主动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对三家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

  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如景县检察院在办理民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办案人员坚持以私家车取代警车入厂调查,尽量减少入厂取证次数,并与涉案企业负责人事先约定会见时间,将办理取保候审、开展讯问、签署具结书等一次性进行,尽量不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对民营企业涉罪案件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杜绝“够罪即捕”“一捕了之”;对于逮捕案件,适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避免“一押到底”。如景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在王某某羁押期间,检察机关鉴于其能够坦白犯罪事实,且积极配合调查,违法所得已全部上缴,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化解了因企业负责人被羁押而给企业经营带来的困窘,使其名下的两家企业转危为安。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例。

  二、强化检察监督,优化法治环境,坚决清除妨碍民营企业发展“拦路虎”

  严惩危害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各类犯罪,共批捕侵犯民营企业权益和企业人员人身财产类案件17件43人,起诉22件54人。

  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财产的经济类犯罪,积极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如景县检察院办理的林某某职务侵占案中,检察机关以确凿证据、充分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如实供述涉嫌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将挪用资金86万元全部退还被害企业,并帮助企业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各种“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犯罪。如桃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马某某等敲诈勒索案中,张某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借打工名义,到某建筑公司建筑工地工作,期间提出无理要求,致使工程方将其辞退后,又以索要赔偿为由纠集闹事,扰乱生产秩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深挖出类似犯罪6起,发现有多家建筑企业受害。该犯罪团伙的依法惩治,有力维护了我市建筑行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优秀案例。

  民营企业需要多方面司法保护。除刑事打击手段之外,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监督纠正错误的生效判决,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如市院提请抗诉的某建筑公司与刘某某、吴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帮助该企业摆脱非法债务1700余万元。加大对涉民营企业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防止民营企业财产受损,办理涉民营经济虚假诉讼案件2件。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涉民企执行监督案件4件。

  三、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优法律服务

  畅通检企沟通渠道,实行检察长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全市建立检企联系点78个。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面对面交流、“零距离”互动。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健全联席会议、典型案件通报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民企最新司法需求,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利用12309检察服务平台、微信微博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涉案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开通远程视频系统,实时受理企业诉求,及时解疑答惑。

  开展“送法进企”活动,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等方式,为民营企业解读最新法律政策,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如枣强县检察院在今年县“两会”期间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赠送自行编辑的《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知识汇编》,得到企业家代表的一致好评;饶阳县检察院制作检企联系卡,列明检察服务项目,注明联系方式,明确分包干警,密切检企关系。

  在今年疫情期间,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作为,协助企业复工复产。市县两级院检察长深入到包联企业一线察实情、解难题,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不误。在全市部署开展保障邮政快递业“安全”复工复产活动,与市邮政管理局加强沟通磋商,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该做法被《检察日报》大篇幅报道,并被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作为涉疫新领域经验材料转发。

  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省院、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勠力同心、凭风扬帆,为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作出更多检察贡献。

  谢谢!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信志锋:

  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大家如有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媒体的名称。

  一、河北日报:市检察院围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提升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引领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谢谢。

  陈儒新:市检察院从学习领会上级精神、强化调查研究入手,认真梳理近年来涉民营企业案件情况,走访工信、统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部分企业,面对面问计、问需、问效,研究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对策建议,形成了调查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去年召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专题工作会议,会议主题报告从转变思想观念,到我市常见的五类涉民企案件的具体办理意见,讲了九个方面的问题,对推动全市检察机关统一认识、充分履职、正确办理涉企案件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今年年初,在市委统战部民营企业家汇智早餐会上,周宏伟检察长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服务举措,不断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好更优的检察产品。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院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市委有关部署,制定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责任分解方案》,明确推进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到岗到人,倒逼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明确要求将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亲自负责,带头办理案件,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院各部门定期深入基层开展业务指导,收集典型案例,总结发案规律、办案经验,对全市涉民企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导。

  在今年制定的全市检察工作重点项目中,我们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作为一大专项行动重点推进,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切实保障“疫后”民企复工复产、加快发展。

  谢谢!

  二、衡水晚报:在今年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谢谢。

  陈儒新:在今年上半年“疫情”期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中央“六保”、“六稳”等相关要求,尽量对涉案企业的人员不适用羁押措施,避免因涉案对企业复工复产造成不利影响。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涉民营企业财产,并严格界定被采取措施的企业财产范围,通过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不当执法行为。

  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深入包联企业,问需问难,督促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主动帮助解决复工复产当中的实际问题。景县检察院组织干警编辑《“服务企业发展、保障复工复产”法律宣传手册》,向全县50家企业发放300余册,引导企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实现依法依规复工复产。市院正在开展“服务民营企业月”活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疫后”发展,还将结合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实地到一些企业开展“送法进企”活动。

  三、衡水日报:目前衡水检察机关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这项工作中还存在什么问题吗?下一步计划如何完善?谢谢。

  陈儒新:检察机关通过一系列服务举措,引导和推动企业依法经营,提升企业抵御法律风险能力,优化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但在开展此项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检察人员仍存在重打击、轻预防、轻保护的观念,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转变。二是部门协作不够密切。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点多面广,各工作部门间应加强协作配合,为企业提供“全职”法律服务。三是服务措施针对性有待加强。检察机关对企业的司法需求信息掌握还不够及时、不够深入,有的措施缺乏针对性,不能实现良性互动和对接。四是专业人才力量不足。检察机关在金融、经济领域的专业人才较少,民商知识还有短板,在开展法律服务的专业性上还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服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一是继续转变司法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坚持各类市场主体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继续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办理各类涉产权案件。从单纯的就案办案到重在服务发展的理念转变,做到惩治、预防、服务并重,为民营企业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平安稳定的法治环境。二是深化协作配合,形成服务工作合力。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监委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横向联系,在打击侵害民营经济违法犯罪上形成合力,在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上达到目标一致。妥善运用提前介入、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等机制,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妥善处置涉企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有效化解和减少不安定因素,为企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增强犯罪预防和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定期发布检察工作和涉企典型案例,围绕民营经济领域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开展企业普法;履行以案释法工作职责,宣讲法律,解惑答疑,增强企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四是强化素质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对检察办案人员金融、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补齐能力短板,解决人力资源紧缺问题,培养一批产权保护、企业管理规制等领域的专家型人才和业务骨干。

  谢谢!

  四、长城新媒体:检察机关在深入民营企业调研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请您介绍一下具体情况?谢谢。

  陈儒新:深入民营企业调研服务,其中一项重要机制就是检察长联系企业机制,这个活动保持了很多年目前在逐步深化,去年开始,又进行了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包联企业活动。通过此项机制,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及时为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如冀州检察院检察长带领银行系统的金融人员及金融单位走访企业,及时解决其在复工复产工作中遇到的融资困难以及企业资金周转问题。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形成了一些成果,并转化成工作措施应用于具体工作,有力推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我们还采取了“请进来”的工作方法,如“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了解法治、了解我们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此外,我们还力图找一些民营企业家身份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有助于了解企业家的所想所需,以促进我们有针对性地对其提供法律帮助。

  加强法治宣传方面,除了“检察开放日”的互动普法形式外,还有12309检察服务平台的建设使用,从之前的举报热线进行改造升级后,容纳各种检察服务,24小时全天候服务,为企业提供涉案信息查、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从而进行法律宣传。还有“送法进企业”活动,结合今年的情况,枣强县检察院自行编辑《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知识汇编》向企业发放;景县检察院编辑《“服务企业发展、保障复工复产”法律宣传手册》向企业发放,得到了一致好评;饶阳县检察院制作检企联系卡,将企业经常需要的法律知识及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填写到卡上,注明联系方式,既密切了检企关系又做到了常态化的法治宣传。另外,根据全市的统一行动,在普法宣传日、宪法宣传日等进行法律宣传。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信志锋:

  好的,如有媒体需要深入采访,会后可与市人民检察院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衡水,发布会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