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衡水讯(实习记者卢婉凤)近日,记者从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衡水市卫健委”)获悉,依照河北省卫健委等9部门统一部署安排,衡水市卫健委联合衡水市网信办、衡水市行政审批局、衡水市教育局、衡水市公安局、衡水市商务局、衡水海关、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个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将紧紧围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三项核心任务开展相关工作。要求医疗美容机构要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放在首位,按照相关制度标准,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守法经营,规范自身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医疗美容机构应当在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适应证合理使用,严格毒性药品和麻醉药品使用;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机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依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后,按照审查核准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不得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广告,不得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据了解,衡水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将强化部门联动,健全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创新监管手段,严格监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如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事医疗美容行为中存在违法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必将在职权范围内重拳打击,维护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
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卫健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20;海关投诉举报电话:12360;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