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衡水讯(实习记者卢婉凤)民营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力量,是“六稳”“六保”生力军,是涵养民生就业的丰厚土壤。7月15日,记者从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以来,衡水全市检察机关主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更新理念,改进工作方式,着力打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后一公里”,有力支持了衡水市民营经济发展。
据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儒新介绍,去年以来,衡水检察机关认真贯彻高检院、省院关于保护民营企业部署和工作意见,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召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专题工作会议,制定《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今年确定的全市检察工作重点项目中,将“护航民企发展”作为一大专项行动重点推进。
转变司法理念,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不让一个案子拖垮一个企业”。切实转变执法司法理念,对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依法坚决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以更大力度和责任担当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2019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141件255人,不批捕68人,不起诉64人;向法院提出从轻、减轻刑事处罚量刑建议111人,截至今年6月份,已被采纳87人(部分案件尚在审理中),提出缓刑建议51人,已被采纳48人;对在押民营企业涉罪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监督办案机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37人;积极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刑事申诉积案,监督撤案3件5人。
强化检察监督,优化法治环境,坚决清除妨碍民营企业发展“拦路虎”。严惩危害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各类犯罪,共批捕侵犯民营企业权益和企业人员人身财产类案件17件43人,起诉22件54人。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财产的经济类犯罪,积极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各种“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犯罪;除刑事打击手段之外,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监督纠正错误的生效判决,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对涉民营企业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防止民营企业财产受损,办理涉民营经济虚假诉讼案件2件,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涉民企执行监督案件4件。
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优法律服务。畅通检企沟通渠道,实行检察长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全市建立检企联系点78个;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面对面交流、“零距离”互动;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健全联席会议、典型案件通报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民企最新司法需求,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利用12309检察服务平台、微信微博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涉案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开通远程视频系统,实时受理企业诉求,及时解疑答惑。
陈儒新表示,接下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服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