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衡水监管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部门联合印发《衡水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从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加大市级财政补贴范围、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等方面出台17条举措,力促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该方案充分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政策,巩固发展好中央和省级补贴险种,同时结合本地重要农产品保障计划,扩大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通过提高农户保险意识、保险服务便捷性、保险获得感,调动农户投保积极性,实现农户愿保尽保。为满足农户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方案提出以“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建立和完善覆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农业保险产品体系。稳步推广价格、气象等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和涉农保险,探索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鼓励县(市、区)和保险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险、农民短期意外伤害险以及包含农机大棚、农房仓库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的一揽子综合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产品以及为农业对外合作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
为有效激活农业保险发展新动能,衡水市将加大市级财政补贴范围。支持各市辖区做大做强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业产业,对在4个市辖区内具有农业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本区域内特色农业保险产品,市财政在区财政对保险保费补贴的基础上,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对区财政予以奖补,奖补比例一般不超过保险保费区级财政补贴总额的30%。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自愿开展政策性农机保险补贴工作的市辖区给予保费金额10%补贴支持。对在衡水境内具有农业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运用制度设计、技术开发、服务拓展等方式开发支持本区域内农业保险发展并向保险业主管部门正式备案的创新产品,市级财政以“后补助”的方式按其推广效果进行奖励,每个创新产品奖励期限为3年,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产品年度保费收入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