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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增加本地生招生计划!衡水市高中招生多措改革惠考生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珊珊
2020-05-29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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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衡水市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邢梅智 摄

  长城网衡水讯(实习记者李珊珊)5月29日上午,在衡水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20年衡水市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衡水将以高质量普及本地适龄人口高中阶段教育为目标,通过公办学校增容挖潜、民办学校调整生源结构、增加统一录取计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本地生招生计划,不断满足本地适龄学生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

  据衡水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任忠秀介绍,此次改革的创新点和着力点为:通过增容挖潜扩大普通高中招生容量。按照招生计划安排,2020年主城区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将超过去年。通过计划管控着力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比例。随着衡水中学西扩工程竣工使用,加之衡水市第二中学和衡水市第十三中学增加主城区招生计划,今年公办高中及部分民办高中在主城区统一录取的公助生计划进一步增加。同时,将大幅度增加公参民学校在主城区的统一录取计划,并且对公参民学校统一录取的主城区自费生学费优惠10%。通过加大公办高中指标分配比例着力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将衡水中学、衡水市第二中学招生计划的90%和衡水市第十三中学、衡水市第十四中学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主城区各初中学校,在基准分数线下降分录取,大幅度提高本地居民享有优质高中教育的机会。通过改革招生录取办法着力解决重复招生和盲目择校问题,保证招生计划落实到人。参照高考录取办法,中考阅卷结束后,市考试院统一发布主城区考生中考成绩,同时公布一分一档表,供考生根据中考成绩和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进行网上自主填报志愿。主城区各高中学校面向主城区的统一招生计划一律由市考试院统一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照考生类别、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凡是已经由市考试院统一录取的学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行录取,保障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2020年衡水市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政策解读如下:

  一、增加本地生招生计划具体措施

  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公助生增容挖潜。一是增加公办高中统一录取计划。衡水中学西扩工程竣工投入使用,今年继续扩大招生规模;衡水第二中学和衡水第十三中学增加主城区招生计划,停招其它县区的学生。二是增加公参民学校及部分民办学校公助生计划。衡水第一中学、衡水志臻中学和桃城中学统一录取部分公助生。三是加大公办高中指标分配力度。将衡水中学、衡水市第二中学招生计划的90%和衡水市第十三中学、衡水市第十四中学招生计划的60%作为指标生分配到主城区各初中学校。四是严格控制公办高中自主招生。除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特长生在统招生分数线下可降分自主招生外,取消其他各类自主招生计划,最大限度地增加公办高中统一录取计划,保证招生计划落实到位。

  民办学校调整生源结构。一是增加公参民学校统一录取计划。将衡水中学、衡水市第二中学、衡水市第十三中学、衡水市第十四中学4所公办高中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面向主城区的计划实行统一录取,并将统一录取的自费生学费优惠10%。二是增加民办学校统一录取计划。对衡水桃城中学本部、衡水英才学校、衡水汇龙中学、衡水启明学校、衡水志华实验中学、衡水湖城中学等民办学校面向主城区的招生计划,由市考试院统一录取。

  调整超大规模民办学校办学结构。压缩超大规模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规模,控制招收外地生规模,扩大高中招生规模,原则上由学校自行解决本校初中毕业生升学问题。今年,衡水滨湖新区志臻中学和衡水桃城中学河沿校区都将举办普通高中教育。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取后的其余招生计划由学校以本校初中毕业生为主自主招生。

  对主城区考生实施统一录取。我们将参照高考录取办法,在公布一分一档后,由市考试院对主城区考生按计划、按志愿、按分数实施统一录取,将招生计划全部落实到人,保障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学校重复招生和家长盲目择校。

  二、改革招生录取办法具体措施

  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今年主城区普通高中统一录取共设四个批次,按顺序依次录取。其中第一批为提前批,招收公办高中特长生,由各学校自主招生;其它三个批次由市考试院按计划、按志愿、按分数统一录取。具体的批次和志愿设置为:

  第一批(提前批):衡水中学特长生、衡水市第二中学特长生、衡水市第十三中学特长生、衡水市第十四中学特长生。

  第二批,省级示范性公办高中及其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7所):衡水中学、衡水市第二中学、衡水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衡水志臻中学、衡水志臻实验中学、衡水滨湖新区志臻中学。

  设置志愿:衡水中学统招生、衡水中学指标生、衡水第一中学公助生、衡水第一中学自费生、衡水中学实验学校、衡水市第二中学统招生、衡水市第二中学指标生、衡水志臻中学公助生、衡水志臻中学自费生、衡水志臻实验中学、衡水滨湖新区志臻中学;

  第三批,非省级示范性公办高中及其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6所):衡水市第十三中学、衡水市第十四中学、顺平中学、创新实验中学、阳光中学、桃城第一高级中学。

  设置志愿:衡水市第十三中学统招生、衡水市第十三中学指标生、衡水市第十四中学统招生、衡水十四中学指标生、衡水顺平中学、衡水创新实验中学、衡水阳光中学、衡水桃城第一高级中学;

  第四批,其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6所):衡水桃城中学(本部)、衡水英才学校、衡水汇龙中学、衡水启明学校、衡水志华实验中学、衡水湖城中学。

  设置志愿:衡水桃城中学(本部)公助生、衡水桃城中学(本部)自费生、衡水英才学校、衡水汇龙中学、衡水启明学校、衡水志华实验中学、衡水湖城中学。

  中考志愿填报。今年的主城区高中招生改革中,中考志愿填报也是改革的一部分,和往年最大的不同就是今年是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这也是为了保障招生计划能够具体落实。全市统一阅卷结束后,市考试院统一发布主城区考生中考成绩,公布一分一档表,同时公布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中考成绩公布后5日内,考生通过衡水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填报个人中考志愿。每个统招批次内,考生结合自己的中考成绩、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自主填报,可以选择其中部分志愿填报,也可以填报全部志愿。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任何部门、学校和教师都不得强迫学生或指定其报考某类(个)学校,不得对学生填报志愿加以限制、干预和误导,更不得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录取依据及原则。在主城区报名参加中考的A类、B类、C类考生全部由市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分数统一录取,如出现考生分数并列,首先比较其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优先录取A等级多的考生;如仍并列,则依次比较其中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录满为止。

  凡是已经由市考试院统一录取的学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行录取,学生也不得再择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在统一录取之前自主招生。在衡水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取结束并公布录取结果后的民办学校剩余计划由学校自主招生,但不得录取已被衡水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取的考生。

一图读懂2020年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衡水市教育局 供图

关键词:2020年,衡水市,高中,招生改革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