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衡水讯(通讯员郑连池)3月3日,景县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酒后驾驶查处行动,查处了一起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4时2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冀TL3xxx的白色小型轿车缓缓地向执勤点方向驶来。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胡某某含糊其辞、声称自己有驾驶证但未随身携带。经查询,胡某某并未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询问过程中,民警还发现驾驶员胡某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随即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起初胡某某拒不配合,多次检测不成功,甚至在检测的过程中还试图逃跑,经过民警们的耐心教育,终于成功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3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送医院抽取血样送检,检测结果为191.19mg/100ml。
据驾驶员胡某某交代:自己中午在家喝了些许白酒,喝完后驾车想去亲戚家串门。没想到疫情期间,民警们还在查酒驾,最终被查获。
目前,驾驶员胡某某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合并给予罚款1000元,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