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实践】河北省“三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行政执法群众满意度上升近三成
制图/展茂光
“全过程录像,处罚标准、依据网上都能查到,这样的处罚我服。”近日,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执法人员对某健身公司游泳池进行监督检查,面对执法人员现场出示的执法文书,当事人边赞同边签字确认。
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或佩带执法证件已成习惯、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行政执法透明度不断提高……由省司法厅组织的第三方评估显示,河北省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从2015年的44.42%上升至去年的72.74%,上升近三成,73.23%的社会公众表示执法环境“变好了”。
这是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2017年,国务院将河北确定为全国唯一在省、市、县三级同时开展“三项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日前,在司法部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上,河北省先进经验得到肯定和推广。
为高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河北省把“三项制度”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河北建设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1+2+3+4+5”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改革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同时,将“三项制度”改革纳入全省“一问责八清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考核之中,“三项制度”改革在依法行政考核中分值占比为30%,切实发挥督导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为深化总结改革成果,今年省政府发布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部省政府规章,以政府立法形式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
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目的是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河北省坚持目标导向做好改革工作,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今年前三季度,河北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7.1%,全省新增市场主体94.2万户,同比增长15.8%。
通过“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让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截至目前,全省依托部门网站建立执法公示专栏4120个、事前公开内容56万余项、事后公开执法结果880万个,法制审核纠错率从2018年的5.22%降至2.48%,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