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生
到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医保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医疗保障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落实相关政策,搞好统筹协调,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统筹衔接,全面提高我市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最大限度地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支撑。
畅通信息渠道,构筑三重保障。为推动全市医疗保障救助扶贫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医保部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制订落实细化方案,牵头协调民政、财政、卫生计生、扶贫等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建立全市统一的贫困人员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各经办管理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打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经办服务信息渠道,方便医疗保障救助对象补偿报销。构筑起医疗“三重保障”,不断提升救助水平。“第一重保障”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原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基础上,提高保障救助对象的门诊、住院待遇水平,包括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打牢医疗保障救助基础。“第二重保障”提高大病保险报销待遇。取消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较普通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第三重保障”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仍有支付困难并可能导致贫困的保障对象,再次进行救助,实现“三重保障”托底线。为方便医疗保障救助对象,报销实行了“一站式”服务,即医疗保障救助对象在市域内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报,在县外医疗机构材料受理“一站式服务”和资金兑付“一卡通”。自医疗保障救助制度开展以来,截至今年9月底,共有46.63万人次得到医疗保障救助,累计救助资金1.64亿元。其中住院报销90953人次,提高报销待遇1.3亿元。
做好慢性病认定,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为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认定和管理,让更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我们协调多个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和健康管理。对贫困人口患有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风湿类风湿四类常见慢性病的放宽标准,降低诊断医疗机构门槛。在每年5月份集中开展体检,做到资格认定、系统标识、证件发放“三位一体”,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享受待遇。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建立了常态化认定机制,可凭在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院住院病例直接予以认定;在医保经办机构开设门诊慢性病认定窗口,做到随来随受理,每月组织评定一次。截至2019年9月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认定总人数已达34113人,当年报销144735人次,医疗保障救助资金935.69万元。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基本实现全部认定,有效减轻了慢性病患者费用负担。
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医疗保障救助政策的知晓率,特别是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详细了解享受待遇、知晓报销流程是保证他们有病及时治疗、敢于治疗,从而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关键第一步。为此我们一方面针对贫困群体接受信息渠道的实际情况,制订全市统一模式的政策宣传明白纸、报销流程图统一文本,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制作音频资料,利用村广播站、宣传车连续进行政策宣讲;印制手提袋、悬挂动漫图片、宣传画、刷标语等多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让贫困群体详细了解政策、知晓报销流程,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就医,最大限度减轻群众个人负担,充分享受政策。实现了群众明明白白看病,实实在在受益,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心关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作者系衡水市医疗保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