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整改办)下发通知,对未完成整改、仍在按序时进度推进的10项问题建立了整改责任清单,要求各责任主体单位严格对照责任清单,对10项问题逐个建立工作专班,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实施专项攻坚,逐一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和专项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落实一项整改任务、一名牵头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个整改方案、一本整改台账“五个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五级签字销号制度,确保反馈问题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据了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反馈河北省57项整改问题,截至目前,已有47项完成整改,整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剩余10项正在按照序时进度推进的整改问题中,3项需在2019年底前完成整改,7项需在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全力推进剩余10项问题的整改,省整改办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工作落实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抓手,全力攻坚,补齐短板,不折不扣,按序时进度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省整改办将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清单,督导整改责任落实,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抽查核查,对抽查核查中发现因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造成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或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情况,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据介绍,全力推进整改,河北省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列为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对各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目前,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完成保定市(含定州市)、廊坊市现场督察工作,并11月15日进驻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开展现场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