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办日前印发《河北省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减少,为实现2020年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打下坚实基础。
实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行动。加快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400万吨、煤炭产能1000万吨、水泥产能100万吨、焦炭产能3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火电产能50万千瓦,确保按要求时限停止污染物排放。对列入今年计划的省定18家重污染企业和市定重污染企业,确保按要求时限停止污染物排放。对铸造、砖瓦、陶瓷、玻璃等特色产业,按照要求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建设清洁化产业集群,对传统产业企业实施清洁化生产改造。严格新建项目准入管理,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
实施清洁取暖和散煤清洁替代攻坚行动。以区县或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全面完成511.92万户洁净煤推广任务,边远山区、坝上地区完成109.01万户洁净型煤和型煤炉具配送到户。组织开展打击劣质煤销售专项行动,形成劣质煤严打严控高压态势,严格禁止和查处散煤流通使用。
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攻坚行动。巩固“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成果。12月底前全省基本完成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12月底前基本淘汰一段式及其他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强涉VOCs排放企业全过程治理,全链条管控。加强排污许可管理,12月底前完成人造板、家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实施移动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加快优化交通运输方式,推进“公转铁”和海铁联运,推进老旧车淘汰和升级改造,建立重点用车单位常态化监督检车制度,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集中打击和坚决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
实施面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达标整治,对多次整改不到位、超标排放的施工场地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处罚,对渣土车辆未密闭运输的一律顶格处罚。加快露天矿山综合治理,推进1024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绿化修复,加快814家停产矿山治理。严禁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严控严管烟花爆竹燃放。
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涉气污染源做到全覆盖,指导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在第一批正面清单发布后,开展第二批正面清单认定工作。深化联防联控联治,加强气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会商,提前预报重污染天气,提前3天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最大程度“缩时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