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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卫健委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防控工作

来源: 衡水日报  作者:刘健
2019-09-30 10: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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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防控工作,衡水市卫健委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控,强化学生健康体检与体质健康监测,为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该市卫生健康委成立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防控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指定衡水市人民医院、衡水市妇幼保健院、衡水复明眼科医院、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衡水同瑞眼科医院眼科、衡水爱尔眼科医院为市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导基地,科学指导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防治及管理工作。

  强化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信息收集与信息化建设,严把监测质量关。在学校配合下,组织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同时,了解掌握学生龋齿、肥胖、营养不良、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及青春期发育情况,评估学生群体健康及生长发育水平,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同时建立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做到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对该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防控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健康宣教等工作,认真组织做好监测数据、结果等审核工作,指导督促落实监测数据采集、管理、干预等各项防控措施,做好监测结果的分析研判,为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切实加强诊断治疗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要求,制定跟踪干预措施。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严格按照《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进行诊疗,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眼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规范设置视光中心,落实医疗机构内视光中心标准规范。各级医疗机构根据检查结果,一对一制定跟踪干预措施,并将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科学开展诊断治疗,根据儿童青少年的视觉或其他症状,进行科学防治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叮嘱儿童青少年患者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取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严重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坚持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全面加强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学生常见病防控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访谈、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好“全国爱眼日”等活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推广预防学生常见病健康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儿童青少年及家长的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提高科学营养知识水平。

  注重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培养视力健康专业优秀人才,强化基层眼科医师、儿童保健医生等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提高专业技能,确保每个县(市、区)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医学科研课题申报向近视等学生常见病防控相关领域倾斜,加强防治近视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与技术的应用。

  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无证行医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和无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更新视力电子健康档案,并对筛查出视力异常的儿童青少年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近视防治指南》等要求,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儿童近视现状,严禁虚假、夸大宣传,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督促相关医疗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采光和照明的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室(教学场所)进行“双随机”抽检、记录并公布。

关键词: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责任编辑:胡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