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公布了2018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案件涉及邯郸、石家庄、沧州、廊坊、衡水、保定6个设区市,其中两起涉及衡水。
这两个案例分别是:一、衡水市史某某等人冒充记者敲诈勒索案。2014年以来,史某某等19人通过不正当方式办理了“三农内参”等多家媒体的工作证件,以媒体人身份联系环保、土地、教育等部门,以曝光企业污染、学校乱收费相要挟,敲诈相关企业和单位钱财共计30余万元。2018年11月9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史某某犯敲诈勒索罪等三项罪名,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60000元。其余18名被告人均受到相应刑事处罚。二、衡水市杨某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2017年12月,杨某创建“男人的天堂”微信群,为吸引人购买性保健品,共在群内发布淫秽视频84部。2018年11月28日,衡水市故城县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