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邑县纪委监委为了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出了升级版“禁酒令”。
针对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武邑纪委监委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目标,推出了六条“禁酒令”:凡是武邑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工作人员,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严禁与可能干扰履职的人员饮酒;严禁公务活动饮酒;严禁在工作场所饮酒;严禁酗酒。特殊情况,工作人员确需饮酒的,均应向有关领导报备,武邑县纪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需提前向县纪委书记报告;乡镇纪委书记、新区纪工委书记、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需向分管副书记报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需向主管常委报告,并填写报备登记表备查。同时,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承诺书,并给其家属送上一封告知信,此举得到了纪检干部和家属的支持和拥护。
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先通报,再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凡违反禁令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止执行职务,再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出台的升级版“禁酒令”,武邑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纷纷表示,这项禁令既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行为约束,又是正风肃纪的一项举措,更是对干部身体健康的保护。武邑县纪委监委将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时的抽查、检查,通过一系列举措,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