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衡水市2019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滨湖新区社发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教育投入逐年增加,随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薄”工程、实施主城区学校三年建设规划、积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等行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口流动逐年增加,向城市区、县城集中“落户择校入学”问题高温不减,造成教育发展不均衡现象依然突出。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衡水市2019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每月20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市教育局计财科。
电话:2115806 邮箱:hsjyjck@126.com
衡水市2019年
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方案
近年来,随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薄”工程、主城区学校三年建设规划、积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等行动的实施,我市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市委、市政府2019年工作安排,结合教育规范提升工程,市教育局研究制订了《衡水市2019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9年确定推进实施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69所,其中:中小学53所年内竣工投入使用,3所力争开工建设;幼儿园13所,全部竣工投入使用。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面积共计32.56万平方米,其中:中小学29.99万平方米;幼儿园2.57万平方米。总投资63785.7万元,其中:中小学59068.7万元;幼儿园4717万元。2019年预期投资42936.4万元。
(二)各县市区要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建设规划,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多种渠道统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三)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工作进展等情况,加强指导和推动。各县市区教育、财政等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按规定统筹各项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推进学校建设。各县(市、区)要逐校、逐项目明确责任人,实行台账式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高质量实施,市教育局成立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指派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及责任人,确保学校建设工作有力推进。
(二)强化质量管理。工程建设类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各地校舍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阳光操作”。严格项目验收程序、严格项目档案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三)强化督导检查。实行工程建设进展月报、双月通报制度。市教育、财政部门对各县市区项目进展视情况跟踪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对进展缓慢项目要进行重点督办,帮助分析问题原因,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快项目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