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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出台

来源: 衡水日报  作者:张月亭
2019-03-26 09: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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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出台
努力实现“到2020年不能有人在危房中居住”

  为着力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改善农户基本生活条件,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力推进“双创双服”重点工作,制定了《2019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力度。

  明确年度改造任务。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已开工的2018-2019年度危房改造任务1339户。对由于4类重点对象身份认定动态变化新增的270户危房户(截至2018年12月底数据),全部列入2019-2020年度危改计划,2019年底前全部开工。对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之外唯一住房为危房的26户农户,2019年11月底前全部开工。

  精准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做实农村危房改造台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改造计划。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精准确定改造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以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统筹推进其他农户危房改造工作。对其他危房户,县级住建部门要在现有农村危房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组织进行复核,实现对农村住房安全鉴定的全覆盖,并制定解决其他危房户的实施方案,实现“到2020年不能有人在危房中居住”目标。

  自主选择建设方式。坚持农户自建为主的建设方式,对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农户可采用统建方式。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落实帮扶责任,帮助确有需要的农户制定改造方案,引导农户科学进行改造。要加强造价低、功能好、安全、绿色农房的新建、加固技术利用研究,尽可能降低成本。积极推广适合农村地区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体系,节约改造资金,提高居住功能。

  确保危房改造效果。改造后的农房要达到: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维护结构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总体上,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墙体、梁柱、屋盖等修复完好,基本功能齐全,无漏雨、渗水等现象。对脱贫退出户,县级住建部门应根据当地扶贫部门提供的拟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逐户组织住房安全性评价,对住房安全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不发生错退问题。

  强化资金监管和检查。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及时兑现补助资金。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阳光操作。改造农户基本信息、改造主要情况要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加强政策宣传,方便农户查询。设立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咨询窗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答复,面向农民群众提供农村危房改造技术咨询和进行工程纠纷调解等工作。

  时间进度安排。2019年3月至5月为全面推进阶段,对已开工农村危房改造进行督导,对新启动改造工作进行部署、指导;6月底前对2018年已开工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汇总;下半年督导各地加快推进列入计划危房户的改造工作,要求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和其他危房户11月底前全部开工。

关键词:衡水,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出台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