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9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考生成绩于2月15日12时起由河北省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向考生公布,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我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查办法,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应于2月15日至18日向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河北省不受理报考外省招生单位考生的申请。
据了解,我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科目的评卷及复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评卷工作承办高校及网上评卷技术负责公司共同组织实施,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及复查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负责组织实施。
据介绍,复查主要针对试卷有无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等情况。其中,客观题将统考科目复查考生信息导入成绩复查系统,根据考生编号组织专人集中复查。主观题将组织相关学科评卷教师成立学科复查小组,每个学科至少3位教师组成一个复查小组,同时对一名考生的答卷和成绩进行复查。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复查小组将严格按照各科目答案及评分参考、评分细则和阈值设置对考生所有的主观题逐题进行认真复查。”统考科目复查结果将于2月底前反馈至各招生单位,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此外,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查工作由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