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30日起,我市将新增7处电子警察,广大市民驾车出行可要注意啦!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缓解道路交通拥挤,遏制商业网点、医院周边违章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8年11月30日起,在7个路段利用道路监控设备,对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实施非现场抓拍。
7个新增的违停抓拍路段及点位:人民路保健胡同、报社街陶然胡同、胜利路利成胡同、市三院前程济胡同、和平路兴平胡同、大庆路香榭丽都、人民路育才街南100米附近。
违法行为抓拍范围:自动抓拍均在禁停标志设定区域内全天24小时进行;机动车在禁止长时间停车路段违法停车超过120秒的;自动抓拍按一定时间间隔抓拍四张图片,形成违法停车证据图片。
对在上述路段“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禁止停车的路段严禁停车,在禁止长时间停车的路段做到即停即走,入位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