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衡水市教育局获悉,为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我市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本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行动分为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三个阶段。按照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安排,我市将对幼儿园课程内容、教育方式、教育环境、教师资质能力等进行严格规范。
严禁“小学化”课程内容。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严禁幼儿园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严禁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等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严禁擅自组织幼儿参加民间组织的竞赛、评奖或者其他社会活动;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针对幼儿园不能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的现象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将坚决予以纠正;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制定保教工作计划,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多种主题活动;科学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综合组织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的教育内容,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等。
同时,市教育局就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要求各幼儿园创设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强健体魄、自主游戏的多种活动区域,并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幼儿园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幼儿园不得在园内开办有偿图书借阅服务,也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与其他任何单位一起在园内开办有偿或无偿图书借阅服务;各县市区城区内的小学一律不得利用公办学校校园、校舍、教师等举办学前班,已举办的要限期予以撤销;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足配齐教职工,全日制幼儿园每班要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并严格执行幼师准入制度,坚持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将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同时还将严格制止小学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教学方案和计划要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及教材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范教学,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加快教学进度;对于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入读指定幼儿园、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幼儿参加入学考试成绩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制止,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目前,市教育局已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对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的工作进行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