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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检察院“三位一体”机制 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康开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如山
2018-08-10 1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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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通讯员 李如山)今年以来,故城县检察院积极构建“责任”、“谈话”“追究”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保障检察人员严格司法、规范办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提供组织保障。

  一、以压实责任为重点,突出“责”字,确保压力传导。

  先后出台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纪律规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意见》等制度,明确院党组对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纪律作风建设实行“层级责任制”,检察长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负直接责任,部门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同时分为三个层次签订责任状,实现压力传递,责任明确。

  二、以定期谈话为抓手,突出“实”字,确保警钟长鸣。

  一是构建谈话机制,形成常抓格局。加强主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感,及时发现和纠正干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突出谈话重点,拓展谈话范围。明确约谈重点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认识、谈责任、谈措施、谈成效、谈问题、谈纪律,及时向谈话对象提醒、警示本部门干警在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三是改进谈话方式;提高谈话实效。在确定约谈人员后,根据每名谈话对象工作岗位,制定谈话计划,努力做到既全员覆盖,又不影响正常工作。三、以责任追究为保障,突出“严”字,确保惩戒有效。

  一是坚持严格依纪监督。院纪检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一案三查”,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确保对于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二是坚持运用约谈成果。大力运用谈话记录成果,将谈话情况作为年终部门和干警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三是坚持强化警示效果。适时对全院干警开展警示教育,积极开展“敲警钟日”和专题党课活动,全面强化“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保障作用。

关键词:故城县检察院,三位一体,扫黑除恶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