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衡水市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缓解道路交通拥挤,遏制商业网点、医院周边违章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衡水市交警支队决定自7月30日起在市区11个路段的路口,利用道路监控设备对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实施非现场抓拍。
此次违法抓拍的范围:1.自动抓拍均在禁停标志设定区域内全天24小时进行;2.机动车在禁止长时间停车路段违法停车超过120秒的;3.自动抓拍按一定时间间隔抓拍四张图片,形成违法停车证据图片。
对于有违法行为的司机,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罚款一百元,记三分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禁止停车的路段严禁停车,在禁止长时间停车的路段做到即停即走,入位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道路监控设备安装情况
新华路政通街路段——和平路政通街南70米1处;新华路政通街北50米1处;新华路政通街南180米1处;信誉楼门口1处五院门口——宝云街胜利路南电警杆1处人民路(自强街—康宁街)——七中1处;人民路中华大街(十三中)1处站前路——站前路(南侧路口)长途客运站门口1处;站前路车站出口(短途、长途各一个)2处;站前路红旗大街1处衡百国际宝云街段——衡百国际北300米(冬虫夏草)1处;衡百国际北侧停车场门口1处中心街全线——中心街永安路1处;中心街胜利路南红绿灯杆1处;人民路中心街南1处;中心街胜利路(胜利路中心街南侧路东)1处;中心街站前路1处宝云街(人民路—永兴路)——宝云街永兴路1处;宝云街胜利路北100米1处;宝云花园1处自强街——自强街胜利路2处;自强街永兴路2处永兴路(前进街—育才街)——五中门口1处河阳路(中心大街—红旗大街)——河阳路红旗大街1处;河阳路中心大街1处红旗大街(和平路—新华路)——红旗大街新华路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