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五突出应对重污染天气
为建立健全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衡水高新区根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多措并举,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下的预防、预警、应对能力。
突出一厂一策。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做到Ⅲ级、Ⅱ级、Ⅰ级分别减少20%、30%、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突出行业特点。依据橡胶行业的特殊生产工序,对辖区内橡塑企业分批次进行轮流停产,允许部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在保证不增加生产负荷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情况下正常生产,避免了“一刀切”。
突出激励政策。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能够连续一个月稳定达到现行标准限值30%及以下,并且安装在线设备的企业(但生产负荷要与接到预警指令前的生产负荷保持一致)重污染天气时,可纳入免于停产企业名单,可不采取停产、限产措施,但应减少或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突出信息公开。扩大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范围,从重点排污单位到一般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单位,从企业基本情况到预案“一厂一策”等内容,要求企业在厂区出入口设置电子显示屏,让企业环境管理信息得以全面展现,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开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应急处理内容;自行监测工作情况及监测结果;减排措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应当依法向公众公布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危害特性、相关污染物排放及事故信息、污染防控措施等情况。
突出预案落实。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应急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抓落实,大气办、环保分局、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网格人员迅速传达到位;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预案措施得到落实。(尹鹏举、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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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新区,应对,重污染天气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