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全力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日前,衡水市高新区按照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广播电视大会部署,制订了高新区《2017-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各级各部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握好时间节点,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
全力抓好工业污染防治。高新区作为全市最大的工业聚集区,将重点行业整治作为治理污染的关键,严管严控、精准施策,推进企业绿色发展,最大限度将污染排放量降下来。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按照关停取缔、整治改造的原则,对全区106家已经整改到位的“散乱污”企业,列入日常监管重点,待责任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高度关注清单之外的企业,一旦发现问题,严格按“两断三清”标准取缔。深入推进省定21家企业VOCs治理的后续跟进工作,同时做好其他涉VOCs企业整体推进工作,并不断巩固拓展整治成效。推进实施排污许可,开展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重点对列入名单的企业,全面实施排放控制,强力推进实施改造,确保采暖季前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
全力抓好燃煤污染治理,强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该区105个村为“气代煤”,2个村为“电代煤”。目前距离采暖期越来越近,相关部门单位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到10月底完成改造任务。坚决淘汰燃煤小锅炉,对已淘汰的开展“回头看”,对未拆除的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按标准拆除到位。该区层层签订承诺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继续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10月底前,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0月1日起,保留的燃煤锅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从11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完不成淘汰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部门,从严从重问责。推动散煤综合治理,完成“电代煤、气代煤”工程实施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部取消散煤销售网点,一律不得燃用散煤,并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村村建立巡逻员制度,严防死守,坚决杜绝散煤进村入户。
全力抓好移动源和面源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工业堆料场扬尘整治。9月底前,完成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对不达标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推进工业堆料场规范化管理,坚决防止扬尘污染。加强城市道路扬尘、公路扬尘整治,进一步提高机械化清扫率,达到露本色、无浮土。全面做好秸秆禁烧,抓住秋收在即的关键节点,加强秸秆全方位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专项巡查,严防死守,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全力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该区认真对照环保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和市里的相关要求,认真抓紧修订新区的应急预案,进一步统一和细化应急响应标准,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尽早启动或升级预警级别。及早落实市发布的预警信息,形成区域协调联动、城乡协同应对、责任部门协同监管的大格局,确保做到联防有效、联控有力。
全力抓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错峰运输。该区严格按照市里对各类行业取暖季错峰生产、错峰运输的统一要求,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制定方案,科学调度,以污染源排放清单为基础,全面排查污染源,从采暖季实际出发采取临时性调控措施。全区企业实施“一厂一策”,尽可能采取停产或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鼓励产能严重过剩企业在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对已确定取暖季错峰停产的企业,做好管理跟踪与服务。同时,做好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摸清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尹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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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