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强化监督管理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今年以来,衡水市桃城区纪委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从思想上、工作中、制度上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找准职责定位、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提升纪检工作实效。 强化监督严防“灯下黑”。健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工)委、纪检组,纪委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纪委机关与职能部门等相互监督机制,通过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约谈和诫勉谈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方式,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分级监督。充分利用“桃城清风”微信平台和手机短信平台等载体,强化宣传引导,开设群众举报专栏和曝光台专栏,方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包括纪检监察干部在内的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进行监督。采取民意测评、实地检查等办法,重点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程序、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干部选拔任用、纪检组长履职和纪律审查工作人员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监督评议。 创新制度管好“自家人”。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制定出台干部管理办法,通过列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方式,严格纪律要求、严格落实责任、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压实主管领导管理责任,了解掌握分管人员的思想动态,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约谈。制定执纪监督工作流程,针对易发生违纪违规的风险点,制定有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严防纪检监察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协助党委领导对履行监督职责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问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及时核查,对违反纪律制度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从严从快处理,做到“零容忍”。 |
关键词:桃城区,监督管理,纪检监察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