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空气质量实现开门红
近日,记者从衡水市环保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衡水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14,达标天数49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7天,衡水市退出全国74个重点城市“后十名”,实现首季“开门红”。 据悉,今年以来,衡水市紧盯“退后十”任务目标,科学施策,城乡共治,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有效改善。根据初步统计,今年1至3月份,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14,同比下降24.4%,达标天数49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7天。 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重污染天数21天,同比下降54.3%,超额完成环保部下达我市的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分别下降18%、15%的任务目标。 瞄准关键领域,狠抓低空面源管控。今年以来,面对全市空气质量严峻形势,我市环保部门瞄准关键领域,狠抓扬尘治理,严控秸秆焚烧以及禁放烟花爆竹,使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提升。 为有效治理扬尘,我市制定了《市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裸露地面、料堆料场、渣土运输5大项18条措施,明确了5个牵头部门和11个落实单位。开展了市区扩面保洁和重点区域立体化保洁,实现外环线以内裸露地面和工业料堆场全部苫盖,落实进城通道扬尘整治措施、楼体立面密网围挡管理和垃圾清运措施,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实行开工复工验收制度,对全市570个建筑工地全部落实监管单位和责任人员。其他各县市也参照了制定本地扬尘治理方案,对重点乡镇与城区同城化管控。今年以来,我市开展了扬尘治理攻坚月行动,共有184个扬尘问题进行交办整改。 为严控秸秆禁烧,全面提升了秸秆焚烧应急管控能力,降低低空面源污染,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我市环保部门已通过运用科技手段,合理布点,实现了在全市13个县市区关键区域、主干线路段全部推广安装了秸秆禁烧实时在线监控系统,24小时红外监控全覆盖。执法人员可以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处置到位。 春节期间,衡水市对城区禁放区强化禁放管控,对每个小区、每条道路、每片商业区、每个城中村、每个公园广场、每个企事业单位全部落实监管责任人,严防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加大了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力度,倡导全域禁放烟花爆竹,大大降低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污染。 建立运管机制,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把重污染天气应对作为改善全市空气质量的关键举措,建立运管机制,严格措施管控,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 由市大气办组织环保部门、气象部门、专家组、技术组成立联合会商小组,建立了每日会商制度,依据前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每日用电情况、空气质量数据监测情况和当前全市及周边城市气象条件进行每日会商,系统分析气象因素和全市形势,针对性提出应对措施和要求。 建立重污染天气例会制度。针对重污染天气,特别是红色预警发布,市政府、市大气办领导高度重视,坚持逢“红”必“会”,组织各县区政府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项管控措施进行详细安排部署,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补充说明》要求,严格落实应对措施。 建立每日通报制度。预警期间,市大气办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每日进行分析,不断总结应对工作经验,建立每日排名通报制度,对各县市区每日用电情况和空气质量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应急响应结束后,及时总结各单位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停限情况和督查评估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建议。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对清洁取暖、电厂改造、VOCs治理、工业达标、清洁降尘、控车减油、面源提升、科技治霾8项重点工作明确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设立了工作推进台账,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要议事日程。 |
关键词:衡水,空气质量,开门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