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衡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述
一年来,衡水市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亮点纷呈:市政府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依法行政优秀等次;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成立挂牌,成为全省第一家设区市成立的行政审批局,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全覆盖的设区市;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政府法律顾问配套制度,创新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共享机制;我市首创的“互联网+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模式在全省推广;我市推行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受到了省政府法制办的充分认可……
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市委、市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衡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按照《衡水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对排名靠后、不及格的单位,分别由市长和主管副市长进行集中约谈;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得到严格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安排学习《居住证暂行条例》等会前学法6次,充分发挥了引领和带动作用;2017年6月2日,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省法制办主任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在河北师范大学举办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和政府法制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全市政府法制系统的综合素质。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我市设立了市政府法制事务中心,为市法制办公室增配10个全额事业编制;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增设副科级职数1名,专职负责政府法制工作。
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加快。我市以打造全省最优、全国一流的政务环境为目标,加大放权力度,变政府“端菜”为基层“点菜”,向各县市区、高新区及重点乡镇放权,市本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比例达到83.76%。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构建了由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19张综合清单,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清单、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组成的“19+2”清单管理体系。在全国率先实行“一照通”,扩大“证照合并”范围,由“6证合一”到“23证合一”;2017年2月24日,衡水市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全覆盖;同时配套抓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中心、中介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形成“一局三中心”的格局。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有效推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大力强化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文件管理,对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坚持“逢文必审”;启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配合做好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工作;制订《衡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探索审查新机制,建立文件“四审”机制,即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初审、政府法制机构复审、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发文前法制机构复核审,防止文件“带病上岗”。
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印发《衡水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规定》,明确将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规划等6类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进一步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同时,政府常务会议题、土管会议题、各类合同等涉法事项必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去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出具书面审查意见314件。为了依法科学决策,我市形成了由政府法制机构人员担任的专职法律顾问和由律师、专家等组成的聘任政府法律顾问,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配套制度,率先完成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手册,率先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共享制度,经验做法被省政府法制办推广。
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不断改善。三项制度建设基本实现了四个“全覆盖”,即制度建设实现“全覆盖”、行政执法公示“全覆盖”、执法全过程记录“全覆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同时,作为全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试点,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17年6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正式挂牌运行,建立了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体制。对于不参加培训考试或参加培训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新办行政执法证件或不予年检,严格执法队伍“准入关”。将行政复议工作列入本年度深化民主法制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出台《衡水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办法》,修订完善《衡水市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制度》《衡水市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文件。同时,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行政复议阶段调解和解力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按法定时限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3件,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各项工作,不断强化依法应诉观念,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96件,行政机关人员出庭860余人次,充分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记者 焦明瑞
|
关键词:衡水市,法治政府,建设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