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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警方今起严查节后“开门炮” 燃放或被拘留

来源: 衡水晚报 作者:杜俊颖 2016-02-14 09: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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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农历正月初七,春节长假后的第一天。在往年,为了讨个好彩头,衡水市许多机关单位、市场商户都要燃放“开门炮”,不仅污染了空气,也存在火灾隐患。昨天,衡水市警方发布消息,根据市政府发布的“限放令”,今日起至农历正月十五前,市区及各县市主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规燃放的,将严肃查处。

  限放区域和时间

  依据2015年衡水市政府发布的《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称“限放令”),具体限放区域为市区外环路以内、各县市主城区。

  在限放区域内,农历腊月三十(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除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的时间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烟花爆竹。

  重点区域一律禁放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档案馆、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火车站、汽车站等单位场所及周围50米内;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电信、邮政、金融单位、电力、通讯线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重要军事区域;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林地等重点防火区;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警方已对门店和市民告知

  从公安部门获悉,昨天下午,市区各派出所及城管部门对沿街门店进行了走访告知,并在各小区门口及电梯口张贴“限放”通告,对可能开工、开业的门店进行了电话告知。

  今天早晨7时开始,将由衡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带队分包市区重点区域派出所,同时抽调市公安局百余名警力走上街头,宣传“限放令”,严查各类违规燃放开门炮等烟花爆竹行为。各县市警方也将在城区展开严查。

  燃放者或将被拘留
 衡水市公安部门还特别提醒,从往年情况看,不少单位还是存在放开门炮情结。尤其是农历正月初七、初八,有些单位、商铺,可能还在想着放“开门炮”,这是明令禁止的,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限放令”。如遇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市民可拨打110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符合规定的将对燃放者予以拘留。

关键词:衡水,警方,严查“开门炮”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