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打击11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活动启动
日前,记者从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该市将严厉打击11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行为。 据了解,此次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临时停产的。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的。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未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未进行防治污染处理,或者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新的。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 该市各级环保部门将采取明察暗访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环保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偷排、偷放行为顶格处罚、按日计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对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举报人可采取对企业违法排污拍照、录像等方式,向环保部门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也可即时发现即时举报。对群众举报,环保部门要全部予以受理并逐一核查,一经查实,依据案情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 |
关键词:衡水,偷排偷放,超标排放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