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将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行为
记者从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确保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成效,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衡水市将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行为。 此次行动主要打击11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行为,其中包括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临时停产的;非紧急情况下开 启应急排放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的;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未回收利 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未进行防治污染处理,或者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新的;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超 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 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 装置的。
各县(市)区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本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级环保部门也要各负其责,采取明察暗访与夜 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环保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偷排、偷放行为顶格处罚、按日计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同时,也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在 环保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并对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
举报人可采取对企业违法排污拍照、录像等方式向环保部门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也可即时发现即时举报。对群众举报,环保部门要全部予以受理并逐一核 查,一经查实,依据案情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环境违法举报受理单位:衡水市环境保护局,地址:衡水市自强街120号,举报电 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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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衡水,偷排偷放,超标排放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