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直2016年度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开始申报
近日,从衡水市人社局获悉,衡水市2016年度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继续执行之前相关政策,自10月8日至31日申报,各参保单位及个人请及时向医保管理部门申报。 集体申报或个人申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6年度衡水市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的通知》要求,参保职工申报病种须严格按照《衡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诊疗界定标准》要求,规范填写(文件详细内容详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时需要填写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须在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两定点”单位中选择。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衡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表》和《2016年度申报衡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单位汇总表》(表格可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市人社局医保科工作人员表示,有单位的参保职工通过单位申报,没有单位的破产改制人员可以持相关材料自己来申报。 门诊特殊病规定病种 脑血管疾病:脑血栓形成后遗症、脑栓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帕金森氏综合症。 心血管疾病:高血压Ⅲ期并发症、陈旧性心梗、慢性心力衰竭、心脏支架、心脏搭桥。 泌尿系统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移植。 代谢及营养性疾病:糖尿病并发症、痛风。 消化系统疾病: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重型溃疡性结肠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萎缩性胃炎。 血液系统疾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缓解期、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骨髓增生异常性综合征。 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强制性脊柱炎。 骨科疾病:股骨头坏死、颈腰椎管狭窄。 严重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脑器质性精神病(包括老年性痴呆和脑动脉硬化所致的精神病)。 周围血管疾病:血栓闭塞性脉管炎营养障碍期和坏死期、动脉栓塞。 特殊性银屑病进行期:关节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脓包型银屑病。 呼吸系统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心病、肺结核、支气管哮喘。 定点医院药店 定点医疗机构为哈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五院、市中医院、衡水心血管病医院、京大心理康复医院、市精神病医院。 定点零售药房为:为民药房总店、为民药房民兴店、恒康大药房、华威大药房。 参保职工在上述医疗机构和零售药房中,只能选其一作为其医治门诊特殊病的定点。 申报所需材料 参保职工符合享受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的,在申报前需先在市人社局网站(//www.hehs.hrss.gov.cn)下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表》,打印一式两份,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破产改制单位人员除外)。申报材料还包括三张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用药处方一份、近两年病历资料。 破产改制人员除以上资料还需提供医保病历本首页复印件两份,(无病历本的提供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两份)。 单位医保负责人收齐资料后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申报门诊特殊疾病单位汇总表》一式三份,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连同上述资料一并交到市人社局医保科(人力资源大厦416房间)。 |
关键词: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