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本地户籍迁入手续简单只须“一站式”办理
4月11日和17日,本报先后刊发《我市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我市户口放开,落户需要哪些手续?》两篇稿件后,众多读者致电或以其他途径咨询办理迁入户口的详细事宜。昨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予以了进一步的详细解答。 此次户籍改革,我市全面放开了城镇落户限制,取消了按照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市公安局户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外地和本地申请人均可通过自购房产、投靠亲属、租住房屋及迁入社区公共地址等方式实现落户我市城镇。但在手续办理方面,外地与本地户籍的迁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户籍迁入略有区别。 本地户籍迁入 手续简单“一站式”办理 申请人在衡水市区、县(市)城区、建制乡镇驻地、城镇规划区内有自购房屋的,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书、迁入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门牌证,即可办理迁入。 对于投靠亲属迁入户籍的申请人,除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书、迁入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之外,还应由户主向派出所提供书面的同意落户证明、户口簿和门牌证。 对拟在租住地址落户的,申请人提交手续与投靠亲属落户的基本相同,但另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对于拟在保障性住房落户的,申请人需提供书面申请书、迁入人身份证、户口簿、住建部门书面证明或门牌证等。 无居所人员也可落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迁入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可将户口迁入社区公共地址。对二人以上具有亲属且共同申请落户的,提交出生证明或结婚证等体现亲属关系的证明后,可根据其意愿在公共地址上设立单独的家庭户。 外地户籍迁入 需办理准迁证与迁移证 相对于本地户籍迁入城镇,外地户籍的迁入在手续和程序方面,多了开具准迁证和迁移证的要求。 外地县市区户籍拟迁入我市城镇,申请人首先应到拟落户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审批上报县级公安局户政部门通过后,由县级公安户政部门出具准迁证。申请人持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准迁证与迁移证办理齐备后,申请人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未成年人户籍迁入 需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未成年人户籍迁入城镇,应由父母或者监护人向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既可未成年人单独迁入,也可随父母或者监护人一同迁入。 办理未成年人落户时,申请人需另向派出所提供出生证或户口本,以及父母结婚证等能够体现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夫妻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书。离异家庭的,还应提供有关监护权归属的法院裁判文书。 衡水市公安局户政处负责人介绍,办理未成年人落户业务,户政部门非常谨慎。其目的,并非限制未成年人落户,而是保护父母或其亲属的监护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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