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武强“村民食堂”如何与婚丧大操大办博弈
武强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段瑞锋 周末:“村民食堂”的推广是否只限于农村中? 武强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段瑞锋:2011年,武强县就开始对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进行规范。当时在县城机关中,婚丧酒席请客的事情很多。酒席的档次规模尽管在平均水平,但是这股风气却带来了非常不好的影响。一是公车迎亲,二是工作时间“吃请”,有时候纪委到某个单位去,办公室都是空的,全体去“参加婚礼去了”。因此武强县出台了《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婚嫁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刹住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大操大办现象。 在农村地区呼唤节俭的意识也逐渐抬头,每年县里两会的提案数都在增加,为了回应社会上的呼声,武强纪委顺势而为,把“村民食堂”作为一个抓手,以此为突破,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村民食堂”建设工作。 周末:在推行“村民食堂”方面有哪些制度保证? 段瑞锋:着眼于破解建设中存在各种难题,武强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村民食堂”创建工作的“四有标准”:有活动场地,选择村两委比较团结的、村党支部战斗力比较强、有活动场所的村建设固定“大锅台”;有资金投入,采取“财政出一点,村民集一点,部门帮一点”的办法,解决炊具、桌椅、场地、基础建设所需资金的难题;有管理机构,要求各村推举成立红白理事会,具体组织和协助村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切实发挥好把关作用;有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村民食堂暨党员干部推行婚丧喜庆事宜简办的规定》、《关于全县农村普遍成立红白理事会的通知》、《武强县村民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周末:“村民食堂”这一模式能不能坚持下去? 段瑞锋:要坚持下去,就得把好事办好,不能变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们的原则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比如有条件的村可以整合资源,建立村民食堂,没有条件的村可以采取市场的办法,通过流动租赁、政府搭建平台等形式,解决一村一户办不了的问题。再比如县直各部门“廉政灶”的建设也要契合部门实际,达到单位干部职工30人以上并且有空闲用房这个标准的,再按要求建“廉政灶”。 周末:“村民食堂”造成了怎样的社会影响? 段瑞锋:就在全县全面推广“村民食堂”之际,2014年6月,郭家院村的“村民食堂”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十大节约之星”。人民日报、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纪检监察报、光明日报、河北日报、衡水日报、衡水电视台等中央、省市级媒体相继对郭院村“村民食堂”的典型做法进行了采访报道。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全县推广“村民食堂”的过程中,武强县分类指导,因村制宜,打造不同的示范样板。在县域内的东北片树立了东王庄实施“村民食堂”的典型,在县域内的西南片树立了郑厂实施“村民食堂”的典型。不同村情、不同的典型和村干部积极带头实行,为全县“村民食堂”的全面推广起到了真正的示范作用。 五种运作模式 周末:你们如何推广“村民食堂”?它的意义是否局限于节俭节约? 武强县纪委常务副书记郭岱庚:推广“村民食堂”,为把好事办好,我们强调不搞一刀切,根据村子大小、村民多少、经济状况等不同的村情实际,坚持在基本原则不变的情况下,从实际出发,已经在全县实施了五种切实可行的运作模式:一是像郭院村的“固定大锅台”,二是“流动大锅台”,三是“租赁大锅台”,四是流动饭店,五是定点饭店。 武强农村的“村民食堂”不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新形式、新载体,还是新形势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广集民意,倾听民声,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渠道,在遏制婚丧喜庆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同时,乡邻们聚在一起,家事国事天下事无事不谈,户情村情县情无情不诉。乡村干部很容易在这里第一时间捕捉民意,第一时间回应民愿,也正是在这众多的第一时间里,“村民食堂”发挥了它潜移默化的作用,实现了更好的社会效用。一花引来百花开,万紫千红春满园。在郭院村“村民食堂”的引领下,通过武强县纪委创造性的推广和在广大农村整体推进,目前,全县238个村共建成固定的“村民食堂”31个,集体流动或租赁形式的“村民食堂“196个,流动饭店9个,定点饭店2个,按每桌酒席节约一半的价格计算,全县农村仅办红事一项每年便可节约900余万元,不仅有效遏制了婚丧嫁娶的奢侈浪费之风,而且在农村形成了浪费可耻、节俭光荣的新风尚。 |
关键词:武强,村民食堂,大操大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