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衡水市区供水价格调整
昨日,记者从衡水市物价局获悉,按照衡水市主城区南水北调终端水价分步调整原则,自5月1日起,市区供水价格进行第二步调整,居民用水价格将由2017年执行的每立方米3.22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78元。 据悉,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的意见》“2017年到2019年逐步调整到位”的要求,市区主城区南水北调终端水价2017至2019年分步进行调整。按照我市主城区南水北调终端水价分步调整原则,自2017年至2019年,居民用水水价分别调整为(含水资源税)每立方米3.22元、3.78元、4.46元,低保户用水水价分别调整为(含水资源税)每立方米1.24元、1.4元、1.6元,其它用水水价分别调整为(含水资源税)每立方米5.32元、6.3元、7.44元,特种行业用水水价分别调整为(含水资源税)每立方米30.4元、35.4元、40.4元。 本次第二步价格调整后,居民用水水价为每立方米3.78元;其它用水为每立方米6.30元,特种行业用水为每立方米35.4元,调整后的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 本次价格调整将于5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区居民生活用水的收费方式包括磁卡预付费式和先使用后抄表收费式。 由于此次价格调整时间为5月1日施行,磁卡式用户在5月1日以后购水的,将执行新价格,5月1日之前购水的,不论用水延续时间,一律不再收取差价。抄表式用户,5月底的抄表数将按新资费标准收取。 关于水费收取环节,磁卡预付费式较方便。对数量庞大的抄表式用户,每月20日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进行逐户抄表,再用一周左右的时间将抄表数录入收费系统,随后将对欠费用户入户张贴粉色“催费通知单”,3日内仍没有缴纳水费的,将继续张贴黄色“停水通知单”,24小时内将暂时关闭用户供水水闸。为方便抄表式用户缴纳水费,除了公司设立的收费窗口外,还开通了中行(网银)、建行(网银、微信)、衡水银行(市区柜台)等多种水费缴纳方式。缴纳水费时,用户需提供自己的用户号,可以在以往收费单据、催费通知单上查找,也可以凭户主姓名、住址等信息,通过8886000、114查询。 据悉,为提倡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根据规定,2015年开始,我市对市区抄表到户(含委托小区物业抄表)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阶梯水价。三个阶梯水价的安排原则,按基本水价1:1.5:3比例制定。此次水价调整,三个阶梯的水价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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