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桃城区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
11月21日,从桃城区人社局获悉,2018年桃城区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已经开始,请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按时办理缴费手续。
据介绍,2018年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分三步进行:第一步中小学生医保缴费工作,已于10月13日启动,目前基本结束,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缴费工作正在进行中;第二步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集中缴费时间为11月21日至12月5日;第三步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目前正在部署各街道办、社区参保登记网点、各银行缴费网点,将于近期启动。
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是解决广大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扶贫攻坚、全面实现小康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桃城区社会经济发展,使人们获得安全感、幸福感的重要途径。按照上级要求,桃城区农村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为具有桃城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必须全部参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包括乡镇中小学在校生)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并缴费。2018年度农村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10元/人。民政部门负责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孤儿等特困供养人员,扶贫办负责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联负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1-2级)的参保登记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其个人缴费部分统一由同级政府给予全额资助。
另外,新出生的婴儿父母一方已参加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个人不需缴费自动获取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参保资格,享受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乡镇中小学在校生随家庭参保。已经在市区城镇学校缴过费的学生,不要在村委会重复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目前,桃城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已带领工作人员分包入驻乡镇,通过召开征缴启动大会、更新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村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参保信息等方式,深入开展农村居民医疗参保缴费宣传动员,并对乡镇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为全面完成参保缴费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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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