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交通运输局拆除大型广告牌匾公告
为全面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助力园博会顺利召开,确保我市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体水平明显提升,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衡水市主城区(含桃城区、冀州区)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两侧所有大型广告牌匾全部拆除,请涉及到的大型广告牌匾业主于2017年4月25日前自行拆除完毕,逾期未拆除的将由辖区交通主管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承担。
特此公告。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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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衡水市,交通运输局,拆除,广告牌匾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