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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衡水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来源: 衡水日报   作者:杜静 
2021-08-13 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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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是安邦治国的基石,更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证。衡水市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的通报》(冀政办字〔2021〕61号),衡水市市政府在河北省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市级政府优秀等次单位排名第一,截至今年,衡水市已连续六年被省政府评为依法行政优秀等次。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

  学法以勤为要

  衡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要求,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增强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发展、推进改革、解决矛盾的能力,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市县处级干部理论研修班和年轻干部理论读书班,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单元,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采取“个人自学+专题网班+在线测试+线下研讨”的方式,分4期完成全市1396名市管县处级干部、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市属高校、企业中其他县处级干部的全会精神网络专题培训。创新开展新任县处级干部网络培训,采取干部教育“线上+”培训模式,充分发挥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线上优势,举办全市新任县处级干部综合素质提升专题网班,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列为培训主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干部理论水平。在河北省检察官学院举行衡水市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民法典解读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市政府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等活动中,均设置宪法学习专题。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级各类干部必修课程,列入党校各类主体班教学内容,推动宪法法律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为积极组织好“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市司法局创新宣传形式,开展了为期10天的“宪法宣传周”宪法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切实达到学习宣传效果。利用视频“云课堂”和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平台资源,举办县市区委书记培训班和4期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专题培训班,培训干部1700多人次。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宪法、公务员法、依法行政”等明确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公务员法律教育水平。

  用法以民为镜

  简政便民。推行政务大厅智能化建设,试行使用电子身份证,有效解决了身份证材料反复提交和未携带身份证不能办理业务的问题。实行“一窗受理”新模式,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实施减证便民行动,最大限度消减申报材料和无谓证明。聚焦教育、医疗、医保等重点领域,梳理100余项群众呼声高、办理量大的服务事项,上线“指尖办”“冀时办”,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城管交通、社会民生、文教卫生等重点领域21个部门的314项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局,实行“一门办理”。加强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全市118个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全部挂牌运行,覆盖率100%。

  改革利民。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压缩企业登记时间、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通知》《衡水市加快企业开办速度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开办“1日办”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即时办”工作和企业开办“1日办”工作任务进行安排。目前,衡水市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用工登记等事项,通过“一窗通”系统,群众可以一次申请,数据同步采集、业务并联办理、结果实时共享,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办理和企业开办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企业设立登记、参保用工登记合并办理,4个工作小时内办结;公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并行办理,4个工作小时内完成。

  监管护民。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使用,衡水市市、县两级已基本完成监管事项核实工作,实现对监管事项的“应领尽领”;市直相关部门完成编制检查实施清单767项,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完成编制检查实施清单5664项;市直相关部门已覆盖监管事项697项,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已覆盖监管事项3031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失信惩戒等制度机制,制定《衡水市联合奖惩措施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大力推动信用监管工作,不断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市县执法部门全部开通政务外网,在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录入执法人员数据,并进行系统内双随机抽查及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市县执法部门抽查结果全部录入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并向社会公示。按计划开展双随机抽查979次,开展部门联合抽查59次,各级各部门平均每月开展双随机抽查70次,基本实现双随机抽查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服务惠民。为规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质提效的实施意见》等多个制度文件,精心编辑《衡水市公共法律服务手册》。研发并上线运行衡水市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用数字化科技化手段对群众的法律服务诉求精准快速处置,构建适应现代化社会治理的“普惠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制定《衡水市市级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实施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调整工作,各相关部门完成指导性目录的编制,并建立指导性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立法以民为本

  依法立法。今年上半年,审查市级地方性法规项目2件,参与省级地方性法规项目1件。为确保合法性,市司法局与起草单位、政府法律顾问召开10多次修改研讨会,对重点难点痛点问题逐个攻破,确保衡水市法规规章条文不与上位法抵触。

  科学立法。指导起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2次,参加《衡水湖保护条例》研讨、座谈会10次。在政府立法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始终坚持履行必要的调研、论证、公众参与、集体研究等程序。

  民主立法。通过征集、评估,设立28个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范围涵盖县级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高校,充分发挥基层联系作用,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民主立法提供群众支撑。

  执法以公为镜

  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进。坚持规范设置,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定“严格控制执法队伍领导职数、规范执法队伍内设机构设置、确保执法队伍一线人员编制、严格控制执法队伍总体规模”四个原则,圆满完成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工作。

  乡镇综合执法全面展开。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全市118个乡镇和街道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同时优化编制资源,最大限度保障执法人员下沉到基层,为基层执法机构核定编制1535名,各乡镇街道执法机构编制均在10名以上,最多的达到35名。各县市区对照河北省下放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将指导清单中78项直接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和9项委托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各县市区均已完成乡镇和街道执法人员公共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共计培训2745人次,为1259名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

  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工作。检查包括35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及各县市区,主要采用集中核查巡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制度建设、执法公示、法制审核、音像记录情况,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印发《衡水市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基准》和《衡水市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文书示例文本》,指导乡镇和街道开展行政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工作,深入查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薄弱环节,积极整改,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执法监督全面展开。开展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梳理各执法部门职能,严格审查处罚依据,理顺执法流程,为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办理罚没许可证。开展2020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督促整改。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对涉及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90项执法事项、586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进行梳理和细化,为全市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遵循。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执法监督“无死角”。

  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提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以及执法证件的回收、换发、注销等工作。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继续通过“互联网+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模式,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严格落实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要求,严把“入口关”。

  守法以正为贵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成立衡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衡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对衡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逐项明确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行政主体、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况等要素,形成部门权责基础清单,将权责清单编制范围延伸至乡镇(街道)及各类省级开发区,确保权责清单“全覆盖、无空白”。

  持续放权。认真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结合衡水工作实际,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项。瞄准重点区域,实施“精准放权”,将市行政审批局承担的9项行政权力事项定向下放,其中直接下放5项、部分下放1项、委托下放3项。

  规范用权。出台《衡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事前咨询、事中审查论证和事后救济作用,在政府立法、合法性审查、制定重大政策、处置重大事件过程中,认真开展研究论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严格督权。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从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7个方面入手推动实现审计全覆盖。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两横四纵”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模式和体系,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依法管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过滤网”“稳压器”作用,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纠纷,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重点行政复议案件接待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行政复议案件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对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行政裁决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形成《衡水市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

  公开晒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印发《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和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对标省平台,市县两级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建立公共开放数据更新和保障长效机制,提高信息更新频率,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保证决策的透明化,在衡水市人民政府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各部门网站,对预决算中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进行公示。

关键词:衡水市,法治政府,建设,综述责任编辑:常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