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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严打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 衡水日报  作者:张向南 陈晓楠
2020-11-22 1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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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衡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五部门共同召开视频会议,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场所是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重点主体是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品类是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

  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聚焦案件查办和违法行为查处,目标是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产生震慑。执法过程中,将抓早抓小抓住线索不放,追根溯源、循线深挖,把小线索经营成大案件,坚决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大要案,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关注重要时间节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十一、中秋等传统节假日,是群众集中消费、食品消费量大的重要时间节点。五部门将结合执法稽查、监督抽检和投诉举报等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特别关注常见的生产经营劣质月饼、粽子、元宵等节令食品,假冒伪劣肉制品、乳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等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精准严厉打击。

  引导群众参与监督。进一步畅通12315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征集线索,快速处置,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特别是对案情多发、投诉举报集中、问题突出的区域,将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处置。

  从严处罚,加强督导。坚决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符合吊销许可证条件的,一律吊销;符合处罚条件的,一律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在重大案件的查处上,坚持全力以赴、快查快结,对执行不力、执法不严、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关键词:衡水,严打,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责任编辑:卢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