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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来源: 衡水日报  作者:张向南 付蔷
2020-11-05 09: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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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十一”临近,各类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如火如荼。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选择,谨慎下单,切勿冲动,避免损失。

  按需采购商品,谨慎选择商家。建议消费者提前计划好需要选购的物品,对于短期内不急需的商品要谨慎下单,避免冲动性购买。在选择商家时要首选经营时间长、信誉度高、资质齐全的购物平台及商家。对一般知名度不高的小购物平台及商家,要注意甄别,防止误入钓鱼网站。仔细查看卖家信用等级及买家对其所做出的信用评价记录,以甄别其信用的真假。

  不要轻信任何低价宣传。建议消费者充分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关注商品价格变化。对于预售商品,下单前要详细询问商家促销规则,并保留聊天记录,避免付了定金后出现支付尾款无法享受优惠、规定时间内无法支付尾款、七日无理由退货不兑现、预售定金不予退还等问题。

  支付货款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建议消费者不要登录陌生网站或点击不明链接,更不要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户及密码等,切不可在没有高信誉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担保的情况下,直接将钱款汇入对方账户。对于索要本人身份信息的二维码链接,建议在提供前谨慎确认平台和商家的信用。

  收货环节需留心。由于“双十一”期间商品交易量大,快递运送时间长,收货环节非常重要,建议消费者收货时先查看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等与订单是否一致后再签收,能够本人亲自签收的尽量本人验收。

  保存好相关购物凭证。建议消费者在购物后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对商家的活动信息、聊天记录、订单详情等做好截屏保存,防止后期权益受到侵害,有据可查。同时提醒消费者,赠品同样有保障,商家所送的赠品也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发现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依法向商家索赔。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协调,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联系消保组织或拨打12315热线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 张向南 通讯员 付蔷)

关键词: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双十一”,消费提示责任编辑:李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