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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国庆中秋消费提示

来源: 衡水日报  作者:周春旺
2020-09-24 10: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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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中秋临近,为保证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消费者发布2020年度“双节”消费提示。

  食品选购 要正规新鲜

  “双节”期间是传统和高档食品选购的高峰期。不少商家提前囤积大量商品借时销售。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糕点、月饼,并留存购物凭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仔细阅读包装上的相关信息,如配料表、营养标签、生产日期、SC标志、保质期等是否清晰明确。如果是购买散装月饼,要注意查看盛放容器是否清洁,不要购买颜色或味道异常、超过保质期或无保质期、来源不明的月饼。对于一次食用不完的月饼,应按照包装上明示的方法储存。对于需要快递的生鲜、水果等优选可信度高的网站,下单前要与发货方沟通,确保到货时间和到货商品与订单一致。尤其要警惕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里的“三无”产品,此类产品风险难控,且属于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难以维权。米面等大宗食品,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避免选购到临期或过期食品。肉、禽、海鲜等食材,要尽可能选择色泽光洁、弹性良好的新鲜食材,尽量不选择冷冻食品。选购时可采用按压闻味等方式感受新鲜度,凡色泽灰暗、按压时回弹缓慢、存在液体渗漏、气味异常的食材不要选购。

  促销活动 应理性辨别

  商家在“双节”期间的促销活动五花八门,极易造成消费者冲动消费,事后才“如梦方醒”。提醒消费者:一是要看清活动规则再决定是否参与活动,不要被商家的促销活动冲昏头脑;二是要多方比较商品、服务的价格,按需消费、理性消费、品质消费、避免浪费;三是如商家要求签字,一定要了解清楚签字的目的和协议的内容,避免“被”网贷,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谨慎办理预付卡、储值卡,切记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陷入预付式消费陷阱中。

  旅游消费 须谨慎签约

  “双节”期间,旅游类消费升温,旅游类消费的投诉量也随之快速增长。提醒消费者:一是选择旅行社时,认真核实其《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二是签订旅游合同时,谨慎查看合同内容,必要时可要求将广告、口头承诺内容写入合同,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注意索要和留存好相关发票;三是通过网络预订旅游产品及服务应选择大型在线旅游平台,警惕“钓鱼网站”,且务必在预定前仔细查看订单是否可免费取消或取消订单有哪些附加条件,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预订。

  外出就餐 以安全为上

  “双节”期间也是家人朋友外出聚餐的高峰期,消费者要特别注意饮食安全和卫生。提醒消费者:一是应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卫生条件好、安全设施齐、信用等级评价高的餐厅就餐;二是购买代金券或优惠券前注意查看使用规则,必要时可提前询问商家是否可以在节假日使用代金券或优惠券;三是点餐前注意查看菜单价格,留意是否明码标价。

  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时切记保留消费凭证,如遇消费纠纷可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和解,应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 (记者 周春旺 通讯员 付蔷)

关键词: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国庆,中秋,消费提示责任编辑:常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