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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护、邻里照护、集中照护……河北出台方案关照农村贫困失能人员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2020-09-15 16: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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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北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农村贫困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服务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河北坚持采取家庭照护、邻里照护、集中照护和社会服务等方式,为农村贫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稳定可持续的照护服务,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工作方案的服务对象为农村贫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是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括未脱贫人口和已脱贫仍享受扶贫政策人口)中,经过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被认定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半失能)或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失能)的人员。

  排查摸底由县级民政、扶贫部门负责,依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数据,全面排查丧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人口,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确定失能半失能人员数量,逐户逐人掌握其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护现状和照护意愿等信息。9月底前,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贫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信息台账;12月底前,对纳入台账的人员,逐一明确照护方式、照护人或照护服务组织,推动照护服务有效落实。

  工作方案提出,县级民政部门牵头,会同扶贫、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农村贫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个人意愿,分类落实照护服务。

  家庭照护。具备家庭照护条件的人员,强化家庭主体责任,由具备照护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落实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照护服务。

  邻里照护。不具备家庭照护条件的人员,在村民委员会指导下,就近就便选择有照护能力的亲属或邻里作为照护人,协商签订照护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要求、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按协议规定落实照护服务。

  集中照护。有入住机构意愿的人员中,特困供养人员就近安排入住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由政府保障实行集中供养;其他人员根据个人支付能力,选择入住养老机构、乡镇卫生院或具备托养功能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实行集中照护。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公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闲置床位,为服务对象中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无事实能力的人员,提供低收费托养服务。市县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支持引导各类照护服务机构设置照护型床位,配备医疗、康复设备,提升集中照护能力。

  社会服务。有社会化服务需求的人员,组织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工组织等,向农村地区拓展服务,提供居家照料、日间短托等方便可及的照护服务。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卫生室、便利店、小型餐馆等公共服务设施,设立服务站点,明确专人负责或统筹使用公益岗位,提供日间照料等力所能及的服务。

  为保障实施,我省将抓好照护技能培训、医疗服务保障、保障政策落实、信息服务联通、服务监督管理等五项工作。

  在照护技能培训方面,我省将统筹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组织农村贫困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人、照护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提供照护服务的人员,分批分级开展照护技能培训,提升基础护理能力,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择优选择养老机构和专业培训机构,采取灵活方式进村入户,开展日常护理技能培训。到2022年,每年培训养老护理人员不少于4万人次,满足照护服务需求。

  在保障政策落实方面,我省按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有关政策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护费用,依规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正常运维经费。全面落实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等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依规及时足额发放救助帮扶资金。全面落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补贴制度,做到按时发放、足额发放、不落一人。(记者潘文静)

关键词:河北,贫困责任编辑:常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