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衡水讯(通讯员郑连池)4月19日,景县交警在辖区内开展酒后驾驶查处行动。
21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贵AOFxxx的小型轿车向执勤检查点驶来,当临近检查点时,该车突然停在路边,民警见此情况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拦截。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韩某某一直声称未随身携带,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韩某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9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送医院抽取血样送检,检测结果为107.45mg/100ml。当民警再次确认驾驶员韩某某是否有驾驶证时,驾驶员韩某某支支吾吾含糊其辞,称此次已经是第二次被查处,其于2013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查处过。因一直没有去参加满分教育学习也没有去考试,驾驶证已被注销,现属于无证状态。
据驾驶员韩某某交代:自己和朋友们吃完饭期间喝了些许啤酒,吃完饭后,驾车回家,看到前面有交警在查酒驾,便把车停在一边,打算等交警走了再走,本以为交警不会注意到自己,不料从其靠边停车开始已经被交警盯上。
现驾驶员韩某某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给予罚款1000元,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