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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特定”举措 衡水实行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长处方政策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卢婉凤 马彩霞
2020-02-06 10: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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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讯(实习记者卢婉凤 通讯员马彩霞)近日,记者从衡水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防止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复就医导致感染风险,该局推出落实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长处方政策、现金报销受理不受时间限制等举措,深化疫情防控工作。

  落实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长处方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在保证医疗安全、规范患者用药的基础上,将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参保患者每次门诊携药量延长至2个月(药品最小包装超过规定天数的除外),最长可放宽到3个月。

  现金报销受理不受时间限制。对于参保人在疫情期间因急诊等特殊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在疫情期间到经办窗口办理报销的,可以在疫情过后半年内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报销手续,不受原规定时间限制。

  充分发挥“互联网+医保”作用。通过登录“衡水医保app”进行异地就医网上备案,对于无法完成网上备案的,视同备案,并做好异地就医后续的现金报销工作;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经办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 APP 等渠道申报缴费;开通“网上受理、电话咨询、预约电话办理”等“非接触式”绿色通道,减少现场办理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关键词:衡水,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长处方政策,疫情期间“特定”举措责任编辑:胡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