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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5万!衡水市最新最严“烟花爆竹禁放令”元旦施行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卢婉凤 杜俊颖
2019-12-12 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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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讯(实习记者卢婉凤 通讯员杜俊颖)近日记者获悉,衡水市历史上最新最严“烟花爆竹禁放令”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衡水市各区所辖市域及各县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将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性质严重者最高将被罚款5万元。

  根据新近发布的《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2020年元旦之日起,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及滨湖新区所辖区域,枣强、武邑、深州、武强、饶阳、安平、故城、景县、阜城等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区,以及由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它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市将全面禁放烟花爆竹。重大节日和重要庆祝、庆典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

  《决定》强调,未经许可,不得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销售烟花爆竹制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决定》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均有权进行劝阻、制止、举报。

  《决定》规定,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决定》同时严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节日,以及婚丧嫁娶期间,应当严格执行《决定》,倡导以环保的形式传承民俗文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帮助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支持和鼓励企业研发替代传统烟花爆竹的环保产品。

关键词:衡水,最新“禁放令”,元旦起施行,最高罚5万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