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衡水蓝”,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号召广大农民群众——
专家测算,燃用1吨不达标散煤排放的污染物是电厂燃煤排放量的10倍。近来,为让市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市农业农村局号召广大农民群众使用型煤炉具,燃用洁净型煤,共同守护我们的“衡水蓝”。
洁净煤具有起火快、燃烧时间长、燃烧充分、热量高、灰分少、污染物排放低等优点。省、市明确要求未改气、改电的农户要实行洁净型煤取暖全覆盖。衡水市组织有关县市区和煤炭配送企业根据预测需求签订购销合同,并按照“县设中心、乡镇设配送站、村设销售点”的总体原则,健全配送体系,方便群众购买使用。同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对洁净型煤和型煤炉具实行市县差异化补贴,群众使用洁净煤将得到更多实惠。
严禁销售散煤,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防联控机制”,严格控制劣质煤生产销售,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高频次监督抽查,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坚决取缔非法煤炭经营场所和网点,严控散煤销售网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通等部门将加大对“外来煤”的检查力度,防止劣质煤流入市场、进入农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散煤复燃专项检查,运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方式,严厉查处农村散煤复燃,并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发现查处使用劣质煤问题。保卫蓝天,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配合劣质煤整治行动,自觉抵制使用劣质散煤,做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的“践行者”“宣传员”和“监督员”。